首页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 第二十条 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暂行条例(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二十条 监事会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所需费用由国家财政拨付,由监事会管理机构统一列支。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