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 第十条 煤矿必须加强对放顶煤工作面的管理。突出煤层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法。 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2005年)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煤矿必须加强对放顶煤工作面的管理。突出煤层的突出危险区、突出威胁区,严禁采用放顶煤开采法。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