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十七章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十七章 第十七章 财务监督 第七十五条 林场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第七十六条 林场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 第七十七条 林场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八条 林场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七十四条 目录 第七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