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十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六十条 国有林场(苗圃)财务制度(2017年) 第六十条 第十二章 对外投资管理 第六十条 林场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单位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林场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