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省级财政部门和文物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办法,结合本地区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并报财政部、国家文物局备案。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