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四十条 第六章 监督检查 第四十条 各级财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开展文物资源资产管理专项监督检查。 第六章 目录 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