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十六条 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情况年度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文物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及增减变动、规模、性质、分类等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取得、保管保护、研究利用和收入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调拨、拆除、损毁、丢失、管理信息变动等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物资源资产的实物量与价值量及增减变动、规模、性质、分类等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相关管理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取得、保管保护、研究利用和收入情况;
文物资源资产调拨、拆除、损毁、丢失、管理信息变动等情况;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