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文物资源资产保护利用 第二十条 管理收藏单位应当按照不损坏文物、不改变文物原状等要求,对文物资源资产进行保养修缮和定期维护,不得损毁、改建、添建或者拆除不可移动文物。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