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文物总登记账和文物资源资产财务账是文物资源资产核算和管理的重要记录,应当作为编制文物资源资产报告和开展文物资源资产管理工作的依据。

文物总登记账与文物资源资产财务账应当定期核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