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二章 文物资源资产登录和清查 第九条 国有文物资源资产管理暂行办法(2021年) 第九条 第二章 文物资源资产登录和清查 第九条 管理收藏单位应当将全部文物资源资产及时、准确登记录入文物总登记账。管理收藏单位的文物总登记账是统计和核算文物资源资产实物量的依据,应当真实、及时反映管理收藏所有文物的信息。 第二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