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规定由中央纪委商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解释。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