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2009年) 第九条 第三章 实施与监督 第九条 国有企业应当依据本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将本规定的要求纳入公司章程,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保证本规定的贯彻执行。 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为本企业实施本规定的主要责任人。 第三章 目录 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