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一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管理暂行办法(2008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以下简称国有企业)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完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规范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管理办法(2004)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