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鼠疫控制应急预案(2007年) 2.1.1

2.1.1 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的组成和职责

国务院分管卫生工作的领导同志担任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卫生部部长担任副总指挥,负责对特别重大鼠疫疫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做出处理鼠疫疫情的重大决策。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鼠疫疫情应急处理的需要确定,主要有卫生部、外交部、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公安部、财政部、民政部、铁道部、交通部、信息产业部、农业部、商务部、质检总局、环保总局、民航总局、工商总局、林业局、食品药品监管局、旅游局、新闻办、红十字总会、中央宣传部、总后卫生部、武警总部等。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卫生部:负责组织制订鼠疫防治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鼠疫应急医疗救治工作和各项预防控制措施,并进行检查、督导;开展疫区卫生处理,对疫情做出全面评估,根据鼠疫防控工作需要,依法提出隔离、封锁鼠疫疫区的建议,制订鼠疫疫情信息发布标准,授权有关单位对外及时发布鼠疫疫情信息,负责组织全社会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发展改革委:紧急动用国家医药储备,迅速向疫区提供预防、控制疫情和治疗患者以及消毒等方面的储备药品和器械;及时组织调运疫区人民生产、生活所必需的物资。

外交部:做好鼠疫应急处理的有关涉外事务,协助职能部门向相关国际组织及有关国家通报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争取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

交通部、铁道部、民航总局:按《国内交通卫生检疫条例》及其实施办法,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交通卫生检疫工作,优先运送疫情处理人员、药品器械和有关物资。

质检总局:涉及国境卫生检疫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

农业部:负责做好疫区家畜的鼠疫动物病防疫和动物防疫监督工作。

商务部:负责疫区重要生活必需品的应急供应工作。

林业局:负责疫区野生动物异常情况的监测,并在疫情发生时,协助做好疫情发生地的隔离工作。

公安部:协助做好鼠疫疫区封锁,加强疫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工商总局:加强市场监管,严把市场主体准入关,严厉查处集贸市场上非法收购、出售和加工旱獭等鼠疫宿主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个人。指导集贸市场开办者和有关动物及产品经营者搞好自律管理。

财政部:做好鼠疫控制应急资金的安排并及时拨付,加强资金管理监督。

民政部:对符合救助条件的鼠疫患者提供医疗、生活救助。

科技部:协助提供鼠疫疫区处理所需技术,支持相关科学技术研究。

教育部:对学生进行鼠疫防治知识宣传教育。

中央宣传部、新闻办:按照疫情控制的统一部署和有关部门、地方的请求,做好疫情处理的宣传报道。宣传鼠疫防治知识,提高公众防疫与保健意识。

信息产业部:组织和协调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予以积极配合,保障疫情控制期间疫区的通信畅通。

旅游局:组织旅游全行业认真做好鼠疫疫情的预防和应急处理工作。

红十字总会:充分发挥志愿者作用,协助相关部门在企业、社区、乡村、学校等广泛开展鼠疫预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公众的防护意识。

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武装警察部队应完成营区内的疫情处理任务,并协助和支持地方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根据本部门职责和鼠疫应急处理的需要,组织做好紧急物资的进口、市场监管、污染扩散的控制及国家鼠疫应急指挥部交办的相关工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