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0年) 第八条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200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变更经营范围、合并、分立、转业、迁移的,需对其重新认定。 第七条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