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暨机电高级技工培训项目(2002年) (五)

(五) 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就业准入制度。企业或学校基地完成重点职业的培训任务后,由职业技能鉴定机构按照企业或职业学校鉴定试点模式,组织实施鉴定,由劳动保障部门为合格者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加大技师考评力度,原则上每个重点城市和企业集团每年组织1次技师资格考评。加强劳动监察,原则上每个重点城市每年至少组织1次就业准入制度执行情况的劳动监察,对违反规定的进行纠正并给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