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五十八条

第五十八条 财政部会同组织实施部门负责检查、监督经费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第七章知识产权与资产管理第五十九条为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课题责任人、课题依托单位和课题研究人员的合法权益,计划课题形成的知识产权的归属、使用和转移,按国家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