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863计划选择信息技术、生物和现代农业技术、新材料技术、先进制造与自动化技术、能源技术、资源环境技术、航天航空技术、先进防御技术等高技术领域的若干个主题和重大专项作为发展重点,由科技部总负责并和总装备部、国防科工委按照分工分别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