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6年) 第三十四条 第五章 项目实施与管理 第三十四条 研制开发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财务处理按照科研项目相应的财政拨款有关规定管理。其他国家高技术项目的国家补贴资金的财务处理按照资本公积管理。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六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