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六、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9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公布) (三)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2017年) (三) 六、 《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进出口管理办法》(2014年9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海关总署国家体育总局令第9号公布) (三) 将第十五条第六项“出口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组织代码证书》复印件”修改为“出口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进出口企业资格证书》(或者《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复印件”。 (二) 目录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