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2005年) 第二章 申请受理及现场核查 第十一条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特别审批程序(2005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申请受理及现场核查 第十一条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所需防治药品已有国家标准,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认为不需要进行药物临床试验的,可以直接按照本程序第六章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