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二十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财政部、文化部2006年7月13日印发的《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6〕71号)同时废止。 第五章 目录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