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关于加强铁路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2023年) 五、

五、 加强监理人员管理

监理企业应重视并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企业经营发展和监理项目需要,合理规划人才梯队,落实薪酬激励和人才培养制度,切实保障监理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社保、医保、公积金缴纳等权益。在铁路工程建设项目从业的主要监理人员,应与监理企业建立合法劳动关系,并及时办理有关执业注册手续。监理项目以劳务派遣方式使用其他监理人员的,被派遣人员数量不得超过监理项目人员总量的10%。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应及时将监理人员相关信息录入国家铁路局“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并动态更新。铁路监管部门(包括地方铁路监管部门,下同)依法追究铁路工程质量安全责任时,原则上以“铁路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有关从业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