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铁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13年) (二)

(二) 国家铁路局设立沈阳、上海、广州、成都、武汉、西安、兰州7个地区铁路监督管理局,负责辖区内铁路监督管理工作,行政编制350名,领导职数按1正2副配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