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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业保险业人工智能安全开发应用的指导意见(2026年) (十六)

(十六) 强化高风险应用准入管理。涉及资金交易、资产评估、信贷审批、承保理赔、风险管理等,以及与客户利益直接相关、直接影响金融合约达成的生成式人工智能场景应用应被视为高风险应用。人工智能高风险应用须经本机构风险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