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 五、 加强普惠保险监管 (十九)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推进普惠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4年) (十九) 五、 加强普惠保险监管 (十九) 强化普惠保险业务监管。研究将普惠保险纳入保险公司监管评价体系,进行差异化监管。健全普惠保险风险监测、防范和处置机制。偿付能力不足的保险公司不得开展专属普惠保险业务。加大普惠保险业务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依法严肃处理。对发生重大群体性事件的保险公司和保险中介机构,视情况依法采取必要的监管措施。 (十八) 目录 (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