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加强非车险业务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2025年)
发布机关
金融监管总局
效力
现行有效
各金融监管局,各财产保险公司,各保险中介机构,银保信公司、上海保交所、保险业协会、精算师协会:
为加强财产保险公司非车险业务监管,维护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推动财产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明确规范范围
二、
优化考核机制
三、
加强费率管理
四、
严格条款费率使用
五、
强化保险中介管理
六、
规范经营管理费用
七、
健全保费收入管理
八、
加强批单退费管理
九、
强化市场行为监管
十、
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十一、
发挥行业组织作用
十二、
其他
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实施。《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规范非车险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保监产险〔2007〕400号)同时废止。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