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科技管理部门是国家野外站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主管部门),主要职责是:
贯彻国家野外站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支持国家野外站建设和发展,配合做好国家野外站管理工作;
落实国家野外站建设和运行所需相关条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聘任国家野外站站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并报科技部备案;
组织并支持本部门国家野外站开展联合协作观测与自主创新研究。
贯彻国家野外站发展政策和规章制度,支持国家野外站建设和发展,配合做好国家野外站管理工作;
落实国家野外站建设和运行所需相关条件,协调解决相关重大问题;
聘任国家野外站站长和学术委员会主任,并报科技部备案;
组织并支持本部门国家野外站开展联合协作观测与自主创新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