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2024年) 第三十三条

第三十三条 科技部、财政部通过对重点专项的关键节点考核、随机抽查等方式,对专项组织实施情况和实施主体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评估,采用信息化手段,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监督评估结论和意见及时向主责单位、专业机构进行反馈,重大事项按程序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