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13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督促企业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推动公众参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十二五”主…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国家重点监控企业、以及纳入各地年度减排计划且向水体集中直接排放污水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其他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企业可依托自有人员、场所、设备开展自行监测,也可委托其他检(监)测机构代其开展自行监测。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