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管理办法(1999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有关国家局和部门以及中介机构,成立专家小组对项目产品市场、工艺技术方案等进行充分的论证。参加论证的部门和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认真研究市场和供求关系的发展变化,从行业发展规划布局上突出重点企业,从适应国际市场竞争的战略高度来衡量工艺技术的前景和趋势,科学测算投资概算的准确性,确保项目的投资效益和企业的经济效益,保证项目决策的命中率和不造成重复建设。专家和有关部门论证后,专家本人和有关部门一把手要对审查意见签字,送领导小组审核。领导小组预审后,送有关银行征求意见。银行要对项目及承担的企业进行充分的财务分析,保证企业投资能够按期收回,不因项目投资而发生呆坏帐。银行评估论证同意后,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计划,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审核,上报国务院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