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 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2021年)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本公告发布前已经合法开展人工繁育经营活动,因名录调整依法需要变更、申办有关管理证件、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于2021年6月30日前提出申请,在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前,可依法继续从事相关活动。 特此公告。 目录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