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邮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6年) 三、 国家邮政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6年) 三、 三、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主要职责,国家邮政局设5个职能机构: (一) 综合司(外事司)。 组织协调国家邮政局机关日常工作,承担会议组织、文电运转、档案管理、机要保密、新闻宣传、秘书事务以及信访、财务资产、安全保卫等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邮政应急体系的组织… (二) 政策法规司。 研究提出邮政业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起草邮政业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草案;拟订邮政资源规划;拟订邮政业技术标准;承担邮政业统计工作;办理行业行政复议事项… (三) 普遍服务司(机要通信司)。 研究提出普遍服务的标准并拟订相关政策,建立和完善普遍服务的机制,依法监督邮政普遍服务义务的履行;研究提出邮政价格服务政策和基本邮政业务价格建议并监督执行;拟订保… (四) 市场监管司。 依法实行快递等邮政业务的市场准入制度,并对信件进行统一监管,维护信件寄递业务的专营权;依法监管邮政市场和集邮市场;拟订保障邮政通信与信息安全的政策并监督实施。 (五) 人事司。 拟订机关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承办国家邮政局系统机构、人员编制和干部管理工作;承担机关党委日常工作;联系邮政行业的协会。 (十二)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