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 7 附则 7.1 国家通信保障应急预案(2011年) 7.1 7 附则 7.1 启动条件 7.1.1 Ⅰ级响应启动条件 (1) 公众通信网省际骨干网络中断、全国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2个以上省(区、市)通信大面积中断。 (2) 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省级处置能力的。 7.1.2 Ⅱ级响应启动条件 (1) 公众通信网省(区、市)内干线网络中断、省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省(区、市)内2个以上市(地)通信大面积中断。 (2) 发生其他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需要省(区、市)内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市(地)级处置能力的。 7.1.3 Ⅲ级响应启动条件 (1) 公众通信网市(地)级网络中断、市(地)级重要通信枢纽楼遭到破坏等,造成本地网通信大面积中断。 (2) 发生其他较大及以上突发事件,需要市(地)范围提供通信保障,但超出县级处置能力的。 7.1.4 Ⅳ级响应启动条件 (1) 公众通信网县级网络中断,造成全县通信大面积中断。 (2) 发生其他突发事件,需要提供通信保障的。 7 目录 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