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 (一)

(一) 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大力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坚持以人为本,加强科技支撑,将适应气候变化的要求纳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统筹并强化气候敏感脆弱领域、区域和人群的适应行动,全面提高全社会适应意识,提升适应能力,有效维护公共安全、产业安全、生态安全和人民生产生活安全。

我国适应气候变化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突出重点。在全面评估气候变化影响和损害的基础上,在战略规划制定和政策执行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重点针对脆弱领域、脆弱区域和脆弱人群开展适应行动。

主动适应。坚持预防为主,加强监测预警,努力减少气候变化引起的各类损失,并充分利用有利因素,科学合理地开发利用气候资源,最大限度地趋利避害。

合理适应。基于不同区域的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技术条件以及环境容量,充分考虑适应成本,采取合理的适应措施,坚持提高适应能力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增强适应措施的针对性。

协同配合。全面统筹全局和局部、区域和局地以及远期和近期的适应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加强部门之间、中央和地方之间的协调联动,优先采取具有减缓和适应协同效益的措施。

广泛参与。提高全民适应气候变化的意识,完善适应行动的社会参与机制。积极开展多渠道、多层次的国际合作,加强南南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