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 (二)
(二) 工作现状
我国政府重视适应气候变化问题,结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采取了一系列政策和措施,取得了积极成效。
适应气候变化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出台。1994年颁布的《中国二十一世纪议程》首次提出适应气候变化的概念,2007年制定实施的《中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系统阐述了各项适应任务,2010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要求“在生产力布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规划设计和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提高农业、林业、水资源等重点领域和沿海、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水平”。农业、林业、水资源、海洋、卫生、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领域也制定实施了一系列与适应气候变化相关的重大政策文件和法律法规。
基础设施建设取得进展。“十一五”期间,新增水库库容381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285亿立方米,新建和加固堤防17080公里,完成专项规划内6240座大中型及重点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任务。开展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与旱涝保收标准农田建设,净增农田有效灌溉面积5000万亩。
相关领域适应工作有所进展。推广应用农田节水技术4亿亩以上,“十一五”期间全国农田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50。推广保护性耕作技术面积8500万亩以上,培育并推广高产优质抗逆良种,推广农业减灾和病虫害防治技术。开展造林绿化,全国完成造林面积2529万公顷,森林面积达到1.95亿公顷,森林覆盖率达到20.36%,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新增城市公园绿地面积15.8万公顷,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4.47%,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到38.62%。加强城乡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出台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基本建立了快速响应和防控框架。开展气象灾害风险区划、气候资源开发利用等系列工作,建立了较完善的人工增雨体系。开展生态移民,加强气候敏感脆弱区域的扶贫开发。
生态修复和保护力度得到加强。保护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系统和生物多样性。“十一五”期间,退耕还林工程完成造林542万公顷,退牧还草工程累计实施围栏建设3240万公顷,草原综合植被盖度达到53%,新增湿地保护面积150万公顷,恢复各类湿地8万公顷,新增水土流失治理面积23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万多个。建立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区和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开展红树林栽培移种、珊瑚礁保护、滨海湿地退养还滩等海洋生态恢复工作。
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逐步开展。开展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及其次生衍生灾害的综合观测、监测预测及预警。开展全国沿海海平面变化影响调查和海平面观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