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 (五)

(五) 森林和其他生态系统

完善林业发展规划。完善覆盖全国主要生态区的林业观测站网,加强气候变化对林业影响的监测评估。完善林业建设工程规划,加强天然林保护、退耕还林以及“三北”、长江、沿海等防护林体系、京津风沙源治理等林业重点工程建设。

加强森林经营管理。根据气温、降水变化合理调整与配置造林树种和林种,优化林分结构,选择优良乡土树种,构建适应性强的人工林系统。全面开展森林抚育经营,提升森林整体质量,构建健康稳定、抗逆性强的森林生态系统。到2020年,森林覆盖率达到23%,森林蓄积量达到150亿立方米以上。

有效控制森林灾害。提高森林火灾防控能力,减少火灾发生次数,控制火灾影响范围,降低火灾造成的损失。加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和测报点建设,提高森林有害生物监测防控力度,防控外来有害生物入侵。到2020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以下,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专栏11 四川森林保护和经营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四川造林难度加大、森林质量不高、林业生物灾害和森林火灾损失加剧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以森林抚育经营、森林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防控体系建设为重点,推广气候变化条件下森林经营和控制森林灾害的经验。

开展造林和森林抚育经营,选择乡土树种,营造混交林;加强森林抚育和低效林改造,调整林分结构,促进形成异龄、复层、混交林分,提高森林生态系统适应气候变化和抵抗灾害的能力。开展监测预警体系建设,建设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灾遥感监测、数据采集与传输、预警信息处理与发布等基础信息平台;建立森林火险预警系统,改进林火监测系统,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火险等级的实时监测、预报、预警等应急信息管理。开展应急防控体系建设,加强林业有害生物和森林防火综合防控设施等建设;强化省、市、县三级森林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建设。

促进草原生态良性循环。恢复和提高草原涵养水源、保持水土和防风固沙能力,提高草原火灾防控能力,加大草原虫鼠害监控和防治力度,控制天然草原的毒害草危害,有效保护草地资源。继续推进草原保护建设工程,提高草原综合植被盖度,到2020年,“三化”草原治理率达到55.6%。

加强生态保护和治理。完善自然保护区网络、基础设施和管理机构,加强野生动植物栖息地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保护。大力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加强对重点生态功能区湿地、荒漠等生态系统的保护,人工促进退化生态系统的功能恢复。适时开展生态移民,减轻脆弱地区环境压力。到2020年,自然湿地有效保护率达到60%以上,沙化土地治理面积达到可治理面积的50%以上,95%以上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90%以上极小野生植物种类得到有效保护,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取得较大成效。

专栏12 宁夏生态移民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宁夏生态环境脆弱、干旱面积大、水土流失严重、土地人口承载力低、贫困人口生计困难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开展生态移民、减轻人口压力为重点,推广生态脆弱地区适应气候变化和保护生态系统的经验。

开展迁入区绿色家园建设,鼓励并支持移民发展设施农业、节水种植、高效养殖和特色产业;组织安排劳务输出技能和种植养殖技能培训,使特色农牧业收入和劳务收入成为移民的主体收入;因地制宜发展经济林、庭院经济、生态循环农业等,打造特色生态安置区。开展迁出区生态建设,在六盘山地区营造水源涵养林,实行乔灌草植被合理配置,综合运用工程、生物和耕作措施整治坡耕地水土流失;优化种植结构,推广保护性耕作;针对不同沙漠化土地类型,坚持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人工治理与自然修复相结合以防治土地沙化。落实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加大退化草场补播改良力度。

专栏13 广西石漠化防治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广西岩溶地貌分布广泛、石漠化严重、土地承载力低、生态环境脆弱等特点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石漠化生态治理和生产生活改善为重点,总结推广石漠化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经验。

开展生态环境治理建设,积极采取生物、工程等措施控制水土流失;实施退耕还林、封山育林以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等治理工程,降低石漠化地区开发强度;在典型石漠化地区构建基于天-地-空的生态环境立体监测体系,开展气候变化对石漠化地区的影响评估,遏制石漠化扩展趋势,恢复岩溶地区生态环境。开展生产生活改善工程,因地制宜发展以沼气为纽带的生态农业和复合农林牧立体农业;坚持小流域综合治理,改善蓄水池、排灌沟渠等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施坡改梯、培肥沃土等工程,提高耕地质量;在综合条件特别恶劣的地区实行易地搬迁,与城镇化、工业化建设相结合拓宽石漠化地区适应气候变化的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