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适应气候变化战略(2013年) (一)

(一) 基础设施

加强风险管理。建立气候变化风险评估与信息共享机制,制定灾害风险管理措施和应对方案,开展应对方案的可行性论证,提高气候变化风险管理水平。在项目申请报告或规划内的“环境和生态影响分析”等篇章中,考虑将气候变化影响和风险作为单独内容进行分析。

修订相关标准。根据气候条件的变化修订基础设施设计建设、运行调度和养护维修的技术标准。对有关重大水利工程进行必要的安全复核,考虑地温、水分和冻土变化完善铁路路基等建设标准,根据气温、风力与冰雪灾害的变化调整输电线路、设施建造标准与电杆间距,根据海平面变化情况调整相关防护设施的设计标准。

专栏1 上海城市基础设施极端天气气候事件防御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上海极端天气气候事件损失加大、海平面上升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气象、海洋灾害防护标准修订及配套设施建设为重点,推广大城市加强基础设施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能力的经验。

在城市规划建设中充分考虑气候变化因素,开展城市防护标准修订,重点修订上海的城市防洪、排水、供电、供水、供气和通信等基础设施的气象灾害防护标准,对已有和在建基础设施按照新标准进行改造。

完善灾害应急系统。建立和完善保障重大基础设施正常运行的灾害监测预警和应急系统。向大中型水利工程提供暴雨、旱涝、风暴潮和海浪等预警,向通信及输电系统提供高温、冰雪、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的预警,向城市生命线系统提供内涝、高温、冰冻的动态信息和温度剧变的预警,向交通运输等部门提供大风、雷电、浓雾、暴雨、洪水、冰雪、风暴潮、海浪、海冰等灾害的预警等。完善相应的灾害应急响应体系。

专栏2 广东城市灾害应急系统建设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广东台风、风暴潮等灾害影响更为复杂、损害更为严重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加强城市灾害的监测预警和风险管理、减轻灾害影响为重点,推广城市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的经验。

开展台风监测预警,完善卫星、雷达、海上浮标、沿岸海洋站、地面气象站、应急机动观测设施等组成的台风监测系统,研发台风数值预报和综合预报技术系统,增强台风预警预报能力,加强台风信息的及时发布。健全应急指挥和社会联动的台风响应机制,建立多部门协作应急防御体系,编制城市防御台风预案,落实到学校、街道、社区等,向市民普及防御台风知识。

专栏3 云南农村灾害应急系统建设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云南山洪、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发生风险增大、灾害损失增加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农村监测预警体系、灾害应急响应系统、防治灾害信息化等系统建设为重点,推广农村防御极端天气气候事件应急系统建设的经验。

完善灾害监测、预报与预警体系,建设灾害应急响应信息服务平台,编制和修订乡镇级、村级灾害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加强灾害应急救援和抢险队伍建设,建立应急设备与物资贮备制度,建设布局合理的灾害应急避难场所。建立灾害风险评估体系,加强灾害发生信息、动态管理数据库、灾害防治技术库和专家库等的建设。

科学规划城市生命线系统。科学规划建设城市生命线系统和运行方式,根据适应需要提高建设标准。按照城市内涝及热岛效应状况,调整完善地下管线布局、走向以及埋藏深度。根据气温变化调整城市分区供暖、供水调度方案,提高地下管线的隔热防潮标准等。

专栏4 河北城市水系统建设适应试点示范工程

针对河北城市供水系统能力薄弱、地下水严重超采、地面沉降、海水入侵等问题开展试点示范工程,以开展河湖水系连通和水源优化配置、引黄补淀、地下水回灌等工程措施为重点,推广气候变化条件下城市综合配置水资源的经验。

开展环城水系综合配置工程,调整改造城市水系,在城市周边合理兴建必要的蓄水河道、人工湿地、防洪生态工程及防风防沙绿色屏障等,优化调整人工河湖规模;开展城市集雨工程建设。开展地下水回灌工程,利用雨洪泄水等回灌补充地下水,利用现有石津渠和沙河灌区等灌溉渠道补充城市和生态环境用水,在总干渠七里河、白马河、滹沱河、沙河和濮阳河利用退水闸补充地下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