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一条
国家赔偿费用管理条例(2011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财政部门自支付国家赔偿费用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告知赔偿义务机关、赔偿请求人。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