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决定与公布 第三十一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该规章的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局长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