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规章制定程序规定(2017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质检总局规章的立项、起草、审查、决定、公布、备案和修改、废止、解释、翻译,适用本规定。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