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1. 首页
  2.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3. 七、 在附则第十八条后新增第十九条:“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授权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其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批,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出具《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办法》的决定(2015年)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七、 在附则第十八条后新增第十九条:“国家质检总局可以授权直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其所辖地区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申请进行审批,签发《检疫许可证》或者出具《检疫许可证申请未获批准通知单》。”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录
法律法规速查 法律法规速查

专为法律人设计的法律查阅工具

使用帮助

  • 使用帮助

法律条款

  • 用户协议
  • 隐私政策
  • 会员服务协议

法规要求

  • 沪ICP备2023015770号-1
  • 沪公网安备31011302008558号
© 法律法规速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