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2016年) 十五、

十五、 对附件1中的“行政执法证式样”重新设计公布。删除附件2中的“××质量技术监督局行政执法证申请表”。删除附件4中的“××质量技术监督局暂扣行政执法证审批表”。删除附件5中的“××质量技术监督局吊销行政执法证审批表”。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和部分文字做相应调整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