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十四、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2011年) 十四、 十四、 删除附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 此外,对条文的顺序作相应的调整和修改。 本决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根据本决定作相应的修订,重新公布。 十三、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