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项目申请人应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并通过依托单位提出申请。依托单位审核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统一提交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语委科研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