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国家语委科研规划领导小组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面向国家重大战略和语言文字事业重大需求,结合新兴领域和交叉学科,编制关键研究领域指南并定期发布。领航计划依据指南设立个人攻关项目和创新团队攻关项目,项目申报面向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采用“公开申报、公平竞争、专家评审、择优支持”的方式遴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