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三章 评审立项 第十条 国家语言文字关键研究领域领航计划管理办法(2023年) 第十条 第三章 评审立项 第十条 对已受理的申请,国家语委科研办根据申请材料和评审要求选择专家进行通讯评审。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