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2001年) (三)

(三) 积极创造条件,尽快实现强制性认证与生产许可证的统一。为避免重复检验、检测和审查,对于既属于强制性认证或安全质量许可制度的产品目录,又要求取得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同一产品,只要获得强制性认证或安全质量许可,即可同时取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