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2000年) 第二十四条 第五章 发文办理 第二十四条 发文办理指以本机关名义制发公文的过程,包括草拟、审核、签发、复核、缮印、用印、登记、分发等程序。 第五章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