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关于发布中药标准管理专门规定的公告(2024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根据中药监督管理工作的需要,以下情形可优先制定中药国家药品标准:

体现中医药特色和优势的品种;

《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或者《国家基本药物目录》收载的品种;

其他需要优先制定国家药品标准的品种。